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记者 李哲)近十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捐赠总额从2005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1000亿元左右。为规范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拟定了我国首部《慈善法(草案)》,并于12月21 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税收优惠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措施,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针对当前各方面反应较为突出的企业大额捐赠享受税收优惠不够的问题,草案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外,与一审稿相比,二审草案放宽了公开募捐的地域限制: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开展募捐不做地域限制。
作者:李哲
慈善活动将享受特殊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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