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习问答(二)(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12·4”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晋江市司法局推出宪法系列学习问答,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尊法守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12·4”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晋江市司法局推出宪法系列学习问答,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尊法守法。

  1.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制度。

  2.我国的国体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里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4.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

  答:民主集中制原则。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答:(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通讯员_陈小红

  本报记者_许春 整理

  作者: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