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民政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民发〔2015〕232号),授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等298个(其中128个全国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成为了我国旅游行业、饭店行业、餐饮行业唯一获奖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每五年评选一次,这是继2010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之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第二次获此荣誉。
民政部在表彰决定中指出,此次受表彰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共同特点是,模范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党团作用明显,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发挥作用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赵琳)来源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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