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已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过渡的有关规定》等6个配套文件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
附件:W020151030386739595535.pdf1.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过渡的有关规定
W020151030386739734352.pdf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适用的评价范围类别规定
W020151030386740072492.pdf3.应当由具备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
W020151030386740139204.doc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材料规定
W020151030386740211038.doc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资质证书缩印件页和编制人员名单表页格式规定
W020151030386740272604.doc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0月29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0月29日印发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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